刘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合同方面的事情,事情起始于2011年3月26日,我现在所住的这栋楼的三房东,要转让这栋楼的收租权,于是我付了28000元转让费给了三房东,另10000元付给了业主的侄儿做押金,(他侄儿和三房东之间没有签订合同)也算是二房东,业主委拖他的侄儿每月帮他收租,(无委托书)业主是在不知情并且不允许的情况下。他的侄儿将此楼房包租出去的,也是在业主和我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业主侄儿和我签订了一份从2011/03/26起至2016/03/25的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每月租金4400元。
2011/04/30日,业主突然找到我们,要收回此房的承租权,说和他侄儿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如果要想继续承租,就要求我们得重新和业主本人签合同,并且租金涨到6000元,还得重新交纳20000元押金,于是在2011/05/02日,和业主又重新订立了合同。
由于租金一下提高了很多,所以我们就得提高(此栋楼房共六层)一楼三个铺面的租金。可是一楼铺面老板说和原来三房东的签的合同没有到期,合同到期是2015年,拒绝涨租金,(注:三房东和业主是没有合同的。)如果要涨租金,就得证明他手里签的合同是无效的才接受。
(1)我现在咨询的是铺面老板和三房东的合同有效吗?
(2)我和业主侄儿先签的合同与后来和业主签的合同哪份为有效合同?
在此万分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看完我的咨询事项。多谢了,盼能尽快得到您的答复!!
谢谢了。
骆小姐
2011/05/05
刘斯亮律师回复:你好!你的第一个问题:根据你的表述,三房东(根据你的表述应该是二房东)和业主是存在合法租权转让关系的,只要二房东有转租权且转租的期限在其与业主合同期限之内,那么二房东和铺面老板之间的合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个问题:你跟业主侄儿签订的合同因为目前为止还没有办法明确业主是否有授权(也不能排除业主会随时给他授权),因此暂时不能确定其效力,但是因为现在业主否认,那么这个合同很可能因为无权代理而无效;你和业主签定的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体现,应该是合法有效的。你跟业主的新合同应该对这些房子上面的老租户有一个明确的约定。至于铺面老板和二房东之间因为没有一个书面的合同,而且这个是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跟你没有直接关系。你只要在与业主的合同中提出注意就是了。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打我手机:13751069098